拼音rùn bǐ zhī zī
注音ㄖㄨㄣˋ ㄅ一ˇ ㄓ ㄗ
解釋為人作詩文書畫所得的報酬。
出處明·程登吉《幼學(xué)瓊林》第四卷:“以物求文,謂之潤筆之資;因文得錢,乃曰稽古之力。”
例子明·凌濛初《初刻拍案驚奇》第20卷:“他兩個便將五錢銀子,送秀才做潤筆之資。”
用法作賓語;用于書面語。
謎語稿費(fèi)
感情潤筆之資是中性詞。
近義潤筆之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