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xī lǜ wǔ wén
注音ㄒ一 ㄌㄩˋ ㄨˇ ㄨㄣˊ
解釋指故意玩弄文字,曲解法律條文。
出處宋蘇舜欽《論五事 景佑四年五月七日閣門(mén)下》:“臣竊見(jiàn)州縣之吏,多是狡惡之人……清白者必多方以誤之,貪婪者則啖利以制之,然后析律舞文,鬻獄市令,上下其手,輕重厥刑。”
用法作謂語(yǔ)、定語(yǔ);用于書(shū)面語(yǔ)。
感情析律舞文是中性詞。